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科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 2009年,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在25个城市开展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并在6个城市开展了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
[发布日期] 2012-11-3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发展改革委;验收总结报告;国家发展改革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