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等15家单位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函〔2014〕102号)要求,经组织专家评审并商有关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工业行业协会,现同意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等15家单位(名单见附件)作为第二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单位,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试点工作;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