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民爆企业在两化融合展会及民爆行业动态监控信息系统中宣传图片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成果展览会”的总体安排,为进一步做好民爆企业在展会及行业监控信息系统中的展示工作,现需收集民爆企业的有关宣传图片,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所有民爆生产场点(以生产许可证中生产地址为准,含现场混装车不同作业地点)大门实景电子照片(一寸、五寸各一张),要求照片能够清晰反映出该生产场点单位全称。
[发布日期] 2012-04-2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化学品健康与安全
[关键词] 民爆行业;企业;生产许可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