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工业和通信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通知
[摘要] 工信部安[2008]254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行业管理部门、中小企业局(厅)、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国防科工委(办)、烟草专卖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部直属各高校,有关中央企业: 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工业和通信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
[发布日期] 2008-10-1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应急 [时效性] Lap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