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公共服务,现就做好2013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务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的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中,承担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级中小企业服务年咨询服务(包括政策咨询、创业辅导、管理咨询)、培训服务、信息服务(包括服务对接、中小企业运行监测)等重点服务业务项目。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服务业务项目;项目推荐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