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充分发挥家电下乡强农惠农、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作用,根据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将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力度和监督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幅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并对提高限价部分所对应的下乡产品统一实行定额补贴。
[发布日期] 2009-12-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电子与电气工程
[关键词] 家电下乡产品;市场同类产品;会同有关部门 [时效性] Lap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