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核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部直属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2〕19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现就开展首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复核范围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首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2011〕127号)中的99家示范平台。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示范平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服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