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商投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为规范对外商投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现就外商投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申请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计算机网络和通讯
[关键词] 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材料;企业 [时效性] Lap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