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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申请城市示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由省级...二、各省推荐的城市应按《2016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实...三、各省应在2016年4月29日前提交申请文件和推荐城市的实施方...
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的通知
[摘要]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重点工作部署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5】458号)规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五部门)决定启动第二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简称两创示范)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两创示范;实施方案;城市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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