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钢铁行业激光再制造技术现场交流会的通知(2010)
[摘要] 工信厅节函〔2010〕9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及行业协会、研究院所:为推进再制造先进适用技术交流,加强产学研用协作,深入推进再制造试点工作,结合我部再制造试点工作及近年来钢铁行业再制造实践探索和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钢铁行业激光再制造技术现场交流会。
[发布日期] 2010-12-1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金属与冶金
[关键词] 钢铁企业;会务组;钢铁行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