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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各地要对本区域内农药生产企业核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根据...二、各地要认真做好农药原药生产企业的延续核准工作,及时安排专家进...三、抓紧开展本区域内的农药制剂加工企业延续核准工作,并做好拟撤销...四、为严肃农药生产管理,逾期仍不能完成延续核准申报工作的企业,视...
关于抓紧开展部分农药生产企业逾期延续核准工作的通知
[摘要]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农药生产核准有效期限为五年,五年后要求延续保留农药生产资格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提出申请。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生产管理;延续核准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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