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四批通过标准符合性认定的通信防雷产品的通告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相关单位: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精神,保证通信网络及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依据《关于实行通信防雷产品标准符合性认定的通知》(信部科[2007]255号)的规定,第四批通信防雷产品已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标准符合性认定,现予公布(见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网站将同时公布)。
[发布日期] 2009-08-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计算机网络和通讯
[关键词] 通信;公布;附件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