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举行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通信管理局,福建省公务员局: 根据原人事部、原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发改价格[2011]240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2012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2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日期定为9月22日。
[发布日期] 2011-12-2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考试;通信管理局;社会保障 [时效性] Lap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