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试点验收工作的通知
[摘要]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促进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2011年我部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试点工作,确定了河北省承德市等12个试点地区。
[发布日期] 2015-12-1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保护和环境
[关键词] 试点地区;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