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管理委员会等38家单位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15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函〔2015〕115号)要求,经评审和公示,同意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管理委员会等38家单位(名单见附件)为第三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单位,开展区域品牌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品牌建设工作;工业;产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