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行业管理部门、中小企业局(厅)、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国防科工委(办)、烟草专卖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部直属各单位: 国庆节将至,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业和通信业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为广大职工群众欢度国庆佳节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对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做好节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安全生产工作;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责任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