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通信网络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通信设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提高通信设施雷电灾害防御能力,保障通信网络安全运行,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各通信管理局、各电信企业及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通信设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通信设施雷电灾害预防是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严格贯彻落实通信设施防雷各项规定要求,积极开展通信局(站)等设施防雷系统的自查和抽查工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重点通信设施不出现重大雷电灾害事故。
[发布日期] 2016-06-1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雷电灾害事故;防雷安全;雷电灾害防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