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产品检测授权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要] 关于办理《公告》车辆产品检测授权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检测机构: 为贯彻执行《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保证《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产品强制性项目检测(以下简称《公告》车辆产品检测)的公正性、科学性,规范、公正地办理《公告》车辆产品检测授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建《公告》车辆产品检测机构要符合我国汽车产业发展的总体需求和发展规划,坚持合理布局、提高检测技术水平、保证服务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及恶性竞争的原则。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检测机构应当;强制性检测项目;汽车产业发展 [时效性] Lap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