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相关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人民邮电报社、中国互联网协会,各基础电信企业、移动通信转售企业、相关增值电信服务企业: 为切实保障正常通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防范与打击不法分子利用通信网络实施通讯信息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现将我部前期开展的“综合治理不良网络信息 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行动”延期至2016年4月30日。
[发布日期] 2015-12-2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计算机网络和通讯
[关键词] 通讯信息诈骗;基础电信企业;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