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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转交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的函
[摘要]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以及《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经研究,现将我部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转交你会,请你会依托熟悉了解轻工行业的优势,充分发挥联合会及相关行业协会和专家的作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使评选工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评选结果得到社会普遍认可,让评选工作成为引导、推动行业繁荣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评选工作;行业;评选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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