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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数据电文第三章 电子签名与认证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章 附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维...第二条 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第三条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第二章 数据电文第四条 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第七条 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第八条 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以下因素:第九条 数据电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发件人发送:第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数据电文需要确认...第十一条 数据电文进入发件人控制之外的某个信息系统的时间...第十二条 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收件人的...第三章 电子签名与认证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第十五条 电子签名人应当妥善保管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电子签...第十六条 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第十七条 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十八条 从事电子认证服务,应当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第十九条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公布符合国家有关规...第二十条 电子签名人向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申请电子签名认证...第二十一条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应当...第二十二条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保证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内...第二十三条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拟暂停或者终止电子认证服务...第二十四条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妥善保存与认证相关的信...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制定电子认证服...第二十六条 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根据有关协议或者对等...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 电子签名人知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已经失密或者可...第二十八条 电子签名人或者电子签名依赖方因依据电子认证服...第二十九条 未经许可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第三十条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暂停或者终止电子认证服务,未...第三十一条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不遵守认证业务规则、未妥善...第三十二条 伪造、冒用、盗用他人的电子签名,构成犯罪的,...第三十三条 依照本法负责电子认证服务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规定的部门可以依据本法制定政...第三十六条 本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5年修正)
[摘要]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发布日期] 2015-08-3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法律 [学科分类] 电子、光学、磁材料
[关键词] 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电子认证服务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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