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摘要] 工信厅财函[2011]467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1年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财〔2011〕300号)和《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0年中、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财〔2011〕301号),为做好我部201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管财〔2011〕300号、301号文件(请上部网站财务司子站http://cws.miit.gov.cn查询)要求,自行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并妥善处理好培训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发布日期] 2011-06-1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继续教育;教育;单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