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等二十一家单位已建卫星通信网及网内地球站的公示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7号)等有关规定,经核查,中国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等七家单位已建立卫星通信网长期停用,长沙税务培训中心等十二家单位已建卫星通信网的频率使用期限已届满,且未申请继续使用卫星频率资源;北京百年兴业卫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航天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已注销。
[发布日期] 2014-10-1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计算机科学(综合)
[关键词] 建立卫星通信网;有限责任公司;卫星频率资源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