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推进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引导行业可持续发展,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工作,根据《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40号)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高分子材料
[关键词] 消费品工业司;再生化学纤维;行业规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