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电子信息行业学(协)会,有关电子信息企业: 为了充分展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最新发展成就、促进产业核心技术突破、引领信息技术产业的供给侧改革,我部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定于2017年4月9日至11日在深圳市共同举办第五届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
[发布日期] 2016-10-2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电子与电气工程
[关键词] 电子信息;信息技术产业;博览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