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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能源管理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要求,全面提升数据中心节能环保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决定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了《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保护和环境
[关键词] 绿色数据中心;数据中心建设;节能环保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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