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国机采字[2015]9号)
[摘要] 一、总体要求 一是坚持应采尽采。《条例》强化了依法采购要求,明确了法律责任。各单位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应依法委托采购中心组织实施,做到应采尽采。批复的采购项目部分涉及政府集中采购品目的,应对涉及的部分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各单位在向财政部报送采购计划时,必须按规定同时抄送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 2015-07-1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采购;协议供货;政府集中采购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