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提高工业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工业企业节能减排,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在工业领域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工作,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示范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发布日期] 2009-10-1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保护和环境
[关键词] 资金申请报告;补助资金;项目 [时效性] Lap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