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增长、防风险”的部署和要求,及时了解新常态下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准确把握中小企业运行和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加强预警预测,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现就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力度。
[发布日期] 2016-03-0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运行监测工作;中小企业运行监测;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