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16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部装〔2016〕125号)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基本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机械工程学
[关键词] 试点示范项目;项目;推荐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