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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做好公告管理的衔接(一)焦炉建设项目1.2016年底之前,仍可按《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二)焦炉煤气制甲醇、煤焦油加工和苯精制建设项目二、工作要求三、联系方式
关于进一步加强焦化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014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14号)。
[发布日期] 2014-11-2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燃料技术
[关键词] 要求受理企业;公告;公告申请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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