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铝、铜、铅锌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主管部门、相关中央企业: 根据《铝行业规范条件》(2013年第36号公告)、《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第29号公告)、《铅锌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第20号公告)有关要求,我部将组织开展第三批铝、铜、铅锌企业规范公告管理申报和评审工作。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金属与冶金
[关键词] 工业主管部门;铝行业规范;企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