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家税控收款机产品生产企业资质证书期满换证的通告
[摘要] 依据《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我部对税控收款机产品生产企业资质证书三年有效期届满申请换证的深圳高登布尔仪表有限公司、江苏大唐电子产品有限公司、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紫金万成自动化控制设备有限公司进行了认真审查,认定上述4家企业基本符合税控收款机产品生产企业资质要求,予以换发证书。
[发布日期] 2010-02-0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电子与电气工程
[关键词] 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资质证书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