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负责人就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相关工作答记者问
[摘要] 2016年7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的通知》(工信部联财〔2016〕237号),明确了产业与金融合作试点城市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等,启动了产业与金融合作试点城市的相关工作。
[发布日期] 2016-08-0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产融合作;金融;产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