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欧生态设计和再制造研讨会的通知
[摘要] 有关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相关单位: 根据2009年我部与欧盟企业与工业总司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及2011年中欧工业节能减排工作组会议谅解备忘录中确定的重点优先合作领域,为充分利用中欧现有合作资源及渠道,进一步促进双方务实合作,定于2012年10月24日在北京与欧盟企业与工业总司共同举办中欧生态设计研讨会和中欧绿色再制造研讨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生态设计研讨会:10月24日(周三)上午09:00-11:40 再制造研讨会:10月24日(周三)下午14:00-17:10 二、会议地点 北京亮马河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电话:010-65906688) 三、参会范围 欧盟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及企业代表;中方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自愿报名)。
[发布日期] 2012-10-1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保护和环境
[关键词] 参会代表;参会回执;参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