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做好钢铁行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工作,与地方编制项目清理整顿方案衔接,在我部已公告两批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钢铁企业名单的基础上,我们将组织开展第三批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的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 2014-01-0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金属与冶金
[关键词] 企业集团所属;原材料工业司;企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