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业企业品牌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全国性行业协会,有关技术支持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2013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2013]65号)的要求,有关单位结合品牌发展规划和品牌培育试点示范等工作,开展了品牌专业人才培养研究和试点培训,取得了成效。
[发布日期] 2013-10-1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品牌专业人才;品牌培育办公室;专业人才培养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