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关于请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信规〔2012〕37号)要求,各示范基地已上报2010-2011年发展情况的数据和文字材料,经审核,发现部分上报数据存在偏差较大和报送不完整等问题。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汇总表;示范基地;发展情况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