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挂车产品实施《公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车辆生产企业、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规范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准入管理,维护挂车产品市场竞争秩序,提高挂车产品的安全性能和生产一致性管理水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性能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632号),决定对全挂车产品实施《公告》管理。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车辆生产企业;挂车产品;准入管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