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2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一、请有关地区(中央企业)加强指导和监督,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项目实...二、结合项目推进及地区发展实际,总结提炼产业、技术、标准、政策等...三、及时总结示范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及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四、请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示范工程项目进展及相关情况报工业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示范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摘要]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发〔2015〕16号)、《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中央企业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我部确定了一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示范工程项目。
[发布日期] 2016-10-2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保护和环境
[关键词] 示范工程项目;资源综合利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03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