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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印发《赤泥综合利用指导意见》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高赤泥综合利用率和综合利用技术水平,减少赤泥堆存对环境、安全造成的影响,促进赤泥综合利用工作。
[发布日期] 2010-11-2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赤泥;富碱尾渣;赤泥砂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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