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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提纲
(一)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基本建设项目,经信息产业部初审同意后,由...(二)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经信息产业部初审同意后,...(三)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下建设项目由信息产业部审批。(一)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合作方的主要情况,谅解备忘录或协议...(二)谅解备忘录或协议的文本。(一)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建设原因、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估算及...(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设方案。其内容及编制单位...(三)营业执照及相关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四)资信证明;(五)信息产业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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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通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23号 《国际通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已经2002年3月14日第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2009-03-0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计算机网络和通讯
[关键词] 国际通信;国际通信设施;进行国际通信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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