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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二、支持方式和支持额度(一)担保业务补助项目。对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型、小型、微型...1.对小型企业单户担保贷款500万元(含)以下的,折算成年平...2.对东部和中部地区,微型企业单户担保贷款100万元(含)以...3.其他担保业务,东部和中部地区折算后的补助比例不超过0.5...(二)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对再担保机构开展的一般责任保证...(三)保费补助项目。对2012年在保的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四)资本金投入项目。对西部地区国有及国有控股省级担保机...三、项目申报、审核和上报(一)项目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二)项目审核。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担保...(三)项目上报。省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1...(四)联系方式。
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务局: 依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2〕97号,以下简称《担保资金办法》),现就2013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以下简称担保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省级及跨省区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以下简称再担保机构)2012年度在保的单户1500万元(含)以下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担保业务和再担保业务给予补助,重点补助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贷款担保业务、再担保业务和低担保费率的贷款担保业务。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担保机构;贷款担保业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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