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务局: 依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2〕97号,以下简称《担保资金办法》),现就2013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以下简称担保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省级及跨省区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以下简称再担保机构)2012年度在保的单户1500万元(含)以下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担保业务和再担保业务给予补助,重点补助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贷款担保业务、再担保业务和低担保费率的贷款担保业务。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担保机构;贷款担保业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