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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关于东部地区的产业发展定位二、关于东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载体三、关于东部地区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
《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系列解读(3)——东部地区
[摘要]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七省三市。
[发布日期] 2013-01-1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产业;发展;重点承接发展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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