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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提纲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实施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以下简称军用核设施...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军用核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第三条 军用核设施的选址、设计、建造、运行和退役必须贯彻...第二章 监督管理职责第四条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委)对军...第五条 国防科工委根据军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的需要设立相...第六条 营运单位负责对所申请的军用核设施的安全承担全面的...第七条 对军用核设施所实施的安全监督管理不减轻也不转移营...第三章 安全许可制度第八条 对军用核设施实行安全许可制度。安全许可证件包括:第九条 军用核设施的厂址,需经国防科工委根据《可行性研究...第十条 军用核设施开始建造(包括改建、扩建)前,其营运单...第十一条 军用核设施开始启动、运行前,其营运单位必须向国...第十二条 军用核设施开始退役前,其营运单位必须向国防科工...第十三条 本规定发布前已在建、在役或退役中的军用核设施,...第十四条 获得并持有军用核设施安全关键岗位操纵(作)员执...第十五条 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证件的颁发以安全审评为基础。...第十六条 安全许可证件期满后终止;安全许可证件的变更、延...第四章 安全监督检查第十七条 军用核设施安全监督检查的依据是:第十八条 军用核设施安全监督检查的任务包括:第十九条 对军用核设施安全监督检查可以采取查阅有关文件与...第二十条 国防科工委根据需要组织合适的人员(必要时邀请专...第二十一条 从事军用核设施安全监督检查的人员必须客观、公...第二十二条 营运单位应按规定向国防科工委提交其安全有关活...第二十三条 国防科工委确认必要时,有权采取强制性行动,命...第二十四条 营运单位有权拒绝有害于安全的监督检查要求,但...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五条 对保证军用核设施安全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第二十六条 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防科工委可...第二十七条 军用核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玩忽职守、徇私...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军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中涉及的保密事项按国家...第三十条 申请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证件的营运单位应缴纳所需...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防科工委负责解释,并制定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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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号 现发布《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2009-02-0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证件;监督检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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