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鼓励生产企业创新节能技术,引导终端用能设备(产品)的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我部将继续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的推荐,并决定启动2015年度“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的推荐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是指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节能减排市场重点需求,能效水平达到能效标准节能评价值的设备(产品)。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工程和技术(综合)
[关键词] 产品;申报;公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