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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控制和减少电器电子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第三条 本办法下列术语的含义是:第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第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有利于电...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第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科学...第八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积极开发、研...第二章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第九条 电器电子产品设计者在设计电器电子产品时,不得违反...第十条 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在生产电器电子产品时,不得违反...第十一条 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不得违反强制性标准或法律、行...第十二条 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者制作、使用电器电子产...第十三条 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者应当按照电器电子产品...第十四条 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者应当按照电器电子产品...第十五条 电器电子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由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第十六条 电器电子产品销售者不得销售违反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第十七条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采取目录管理的方式...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第三章 罚则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海关、质...第二十条 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纵容、包...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向有...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2006年...
八部门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
[摘要]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2016-01-0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电子与电气工程
[关键词] 电器电子产品;达标管理目录;有害物质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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