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4年第92号(关于公布2015年羊毛、毛条进口国别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新自贸协定》),2015年自新西兰进口羊毛、毛条国别关税配额量(以下简称国别配额)分别为33502吨和603吨(该数量为洗净/公定数量)。为做好相关商品进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别配额实行凭合同先来先领的分配方式。申请者凭羊毛、毛条进口合同以及有关材料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商务部授权机构(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下同)提交国别配额申请(含加工贸易)。 《羊毛、毛条国别配额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到商务部授权机构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载。《申请表》中进口合同原产地栏仅限填注新西兰。
[发布日期] 2014-12-2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配额;国别;毛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