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2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40号(关于明确特别关税起征点的公告)
[摘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明确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措施关税、报复性关税的起征点均为每票货物50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2016-07-1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关税;进出口;货物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18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