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濒管办、海关总署2005年第5号公告(关于重新调整“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和“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签发机关及其管辖范围、联系方式)
[摘要] 国家濒管办、海关总署2005年第5号公告(关于重新调整“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和“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签发机关及其管辖范围、联系方式)
[发布日期] 2005-12-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动物科学
[关键词] 进出口;物种;中华人民共和国 [时效性] Effective